安化:用好案例“活教材” 助推警示教育常态长效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廖慧 发布时间:2024-07-08

  “要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干部要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长鸣钟。”近日,安化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李晔在长塘镇讲授廉政党课时,将典型案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相结合,联系实际、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广大镇村干部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将严明纪律规矩与纪检干部送学送教同步开展,已成为安化县纪委监委强化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长效的重要举措。2024年4月以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送学送教255场,培训党员干部12127人次。

  “县林业局职工李某醉酒驾驶,2024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处分;马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邓某醉酒驾驶,2024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月14日,“安化县纪检监察网”发出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案件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方式,为党员干部及时提供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警示教育案例“活教材”。2024年以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通报典型案例20余期,召开各级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2次,督促全县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2023》等警示教育片9450余人次。

  此外,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还结合实际,多样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乐安镇纪委严把岁末年初“廉政关”,组织召开干职工集体廉政谈话,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冷市镇纪委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屋场会等机会,讲解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长塘镇纪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梅城镇纪委将“节点”作为“考点”,在重要节假日对酒驾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持续挖掘案例资源,从警示教育频次、案例剖析深度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警示教育质效,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始终绷紧纪律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