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7-10

安纪发〔201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 监督检查内容
各级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 县委十项规定、《安化县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一律问责的暂行规定》精神及 《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等系列 规定 执行 情况。重点检查:
1.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是否存在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随意串岗脱岗、工作日中餐饮酒、参与打牌赌博;是否存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网购、看电影 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是否存在会风会纪不正,参会迟到早退等 问题。
2.违规 公款吃喝 问题 是否落实了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是否有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
3. 违规 公款旅游 问题 是否存在公款国内旅游或出国境旅游的问题;是否存在下属机构或者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经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借考察、开会、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和形式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是否存在将本人以及配偶、子女旅游的费用在本单位报销的问题。
4. 违规 公款送礼 问题 是否存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是否存在重大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礼物和赠送红包礼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的问题。
5. 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在休息日公车是否封存入库, 是否存在公务用车私驾私用现象。
6. 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重点 检查 党和国家公职人员 是否 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晋升、子女升学、亲属去世之机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行为;是否存在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动用公务车辆或占用其它公共资源;利用公款报销或由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其他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7. 违规发放节礼补助补贴问题。 重点检查 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行为。
8. 机关 行政效能建设 问题 重点检查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性不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吃拿卡要等情况。
9. 其他与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有关的问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织分别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督查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及时上报督查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对全县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
(二)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组建作风建设督查组,每月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常态化 督查   督查采取 明查暗访、政务体验 和专项检查方式 进行。 督查过程中将调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财会账目、电子 监控 等,可通过随机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务求督查实效。 县作风办对社会公布机关作风举报电话(0737—7865110),针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定向检查。 特别 在元旦、春节、 “五一” 端午 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政务窗口、餐饮、娱乐、景点等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暗访巡查。 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县纪委监察局、 县作风办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作风督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全县作风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四、 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现场纠正,以及下发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和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二) 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 对各地各单位履职不力、屡次发生作风建设问题的,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 作风 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纳入 各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织每 年向县作风办书面报告一次作风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作风办每年向上级纪委及县委、县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报告。
 
 
                              中共安化县纪委
安化县监察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