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纪委、县监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原创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1-25

第一部分:

 

安化县纪委、县监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安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安化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接受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能。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县和省、市在安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各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督部门开展反腐败工作。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搞好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履行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履行调查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履行处置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2、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我委内设机构13个、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其中宣传部下设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县监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但县委巡察办经费由县纪委代管,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县纪委、县监委本级和县委巡察办。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县委巡察办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5表“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数据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全县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县委巡察办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70.07万元,全部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9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7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三个县委巡察组新设,增加人员14名,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0.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44.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经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巡察工作、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举报及办案、“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专项治理、反腐倡廉、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信息专网建设、“互联网+监督”工作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52万元,上升57.46%。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三个县委巡察组新设,增加人员14名,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2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1.2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27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5%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1.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2018年单位一般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7. 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8. 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纪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