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30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现将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卫生健康局原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肖吉初(借调)二次酒驾问题

  2018年4月,肖吉初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警告处分。2023年8月3日23时许,肖吉初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化县东坪镇陶澍大道广场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为酒后驾驶。2023年8月,安化县公安局给予肖吉初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同月,县卫生健康局免去其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职务。2024年1月,肖吉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交通运输局冷市交通运输事务所职工张胜荣酒驾问题

  2023年6月9日20时许,张胜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与林家路交叉路口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为酒后驾驶。2023年6月,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张胜荣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张胜荣受到记过处分。

  上述2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纪法意识淡薄,心无畏惧、行无规矩,一而再、再而三挑战纪法红线,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把纪法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四风”问题精准施治,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法意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深挖彻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坚决斩断风腐勾连的利益链条,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传导严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