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规范安化县保障房管理秩序,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委对6起公职人员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县自然资源局职工王凤波违规申报、转租公租房问题。王凤波于2014年违规申报公租房,并将公租房违规转租给他人。王凤波受到警告处分。
2.县自然资源局职工何龙违规转租公租房问题。何龙于2017年申请公租房后,未实际入住,将公租房违规转租给他人。何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副所长罗丰违规转租公租房问题。罗丰于2017年申请公租房后,未实际入住,将公租房违规转租给他人。罗丰受到警告处分。
4.县公安局民警陈齐飞违规转租公租房问题。陈齐飞于2017年申请公租房后,未实际入住,将公租房违规转租给他人。陈齐飞受到警告处分。
5.原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时任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蒋广兵、副主任谌君星在未对王凤波等人资格进行审核把关且申报资料不齐的情况下,违规将其作为公租房承租户录入湖南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导致其违规申报公租房。蒋广兵、谌君星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6.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东坪房管所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东坪房管所对公租房使用动态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导致出现转租、转借公租房,无正当理由闲置,部分公职人员在购买房产后未及时腾退公租房以及将配租的公租房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调剂等问题。原任所长成勇、现任所长蒋亚平分别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