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9-25

近期,安化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县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高攀(借调工作人员)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5月2日,高攀用县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公务油卡违规为其朋友私车加油260元。高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因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办公室主任龚华杰和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健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2、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违规接待并存在饮酒行为。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副所长蒋建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民政局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2日至27日,县民政局在组织单位离退休干职工到延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擅自改变路线,违规参观无关旅游景点。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中共安化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委员伍哲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组织人事股股长吴琼和老干支部书记黄庆福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安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