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11月27日,桃江县委交叉巡察组对中共安化县委政法委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常规巡察。2021年4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上级关于政法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不严不实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走心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不多;2020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截至11月19日,县委政法委仍未组织传达学习;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据谈话了解,截至11月10日,仅相关人员传阅了文件,没有传达学习。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委机关学习制度,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委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周星期四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将上级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文件精神、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重要讲话精神。近期,组织全体干职工观看了“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实况、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并组织全体干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今年来共开展集中学习18次,开展交流研讨6次。
2.驻村帮扶成果未巩固。如扶贫帮扶村兴果村2018年完工的水泥路路肩仍未修好;帮扶库区建设移民、禁捕退捕上岸渔民措施少。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协调县交通局已对兴果村辖区2018年完工的20公里硬化公路路肩全部平整到位,并安装公路防护栏13公里。2020年底对兴果村8户32人退捕上岸渔民督促落实了渔船补偿帮扶措施,按每户两人每人每月200元,连续发放2年的标准发放了过渡期生活补助,全面落实了社会保险补贴。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质量不高。评估底数不清,没有做到应评尽评。如2018年马路镇山地自行车赛、2020年茶香花海山地汽车拉力赛没有纳入评估范畴。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质量严格进行审核,确保每份风评报告符合备案要求。严格对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资质审核,加强评估工作中的现场监督,确保评估报告的客观公正。对2018年至2020年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全面摸排,3年来累计收到稳评报告41个,对2021年来采取即来即录并登记造册,随时把底数量清。将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督促各单位落实评估责任。
4.“雪亮工程”建设进度慢。截至11月19日,全县“雪亮工程”三期联网率仅90.51%,其中10个乡镇没有达到95%在线率的达标线,部分交通要道、治安卡口、公共聚集场所及治安复杂场所存在监控盲区。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全县“雪亮工程”三期在线率91.16%,在线率正在稳步提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推动雪亮工程“六进六护”建设,安装社会面视频监控28000余个,扩大了视频监控的覆盖面,提升了治安防控能力,交通要道、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监控盲区得到大大改善。下步,针对链路断线、设备故障等问题,继续调度运营商、运维方和各部门单位,提高在线率。
5.特殊人群管控不到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吸毒人员脱离监管。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一是加强走访摸排,全面掌握患者信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人群管控和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救治管控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各类特殊人群,特别是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和摸排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目前全县共有2810人,均建立了信息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分类收治管控措施。对可能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以乡镇为单位采取措施实施住院治疗管控。对居家的精神障碍患者,由所在乡镇、村(社区)和单位、家庭等共同落实监护责任,加强随访、回访,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村支书、驻村辅警、患者监护人)。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患者帮扶措施。截止2021年5月,共向全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0.14万元,2568人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创建和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6月19日至23日,对全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开展了督查。②强化对社戒社康人员的管控工作:一是出台相关工作方案、通知。年初下发了安禁毒办 〔2021〕2号关于印发《安化县创建2021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方案》的通知和安禁毒办〔20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吸毒人员管控》的通知,对社戒社康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进一步严格管控。各乡镇禁毒办已逐步落实社戒社康人员五包一的管控措施,按要求全年需完成对社康社戒人员进行100%的毛发检测,截至到7月,毛发检测率已达到93%。同时将社康社戒人员纳入乡镇派出所禁毒动态系统和重点人员一体化管控系统进行管控。三是加强工作督查。7月份开始,县禁毒办组织对乡镇和成员单位进行半年工作督查,将社戒社康人员管控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采取电话抽查、见面检查、系统清查的形式全面了解全县社康社戒人员的情况,从反馈情况来看,没有发生脱管失控现象。
6.工作阵地建设不健全。部分综治中心未按照《益阳市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设立办公室,制度未全部上墙;柘溪镇广义社区、南金乡合兴村等村(社区)未严格按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各乡镇、村(社区)已按照《关于规范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规范了综治中心建设,确保办公室工作标识标牌设置到位,工作制度全部上墙。柘溪镇广益社区、南金乡合兴村等村(社区)已整改到位。
7.“平安安化”建设有死角。群众反映多家场所涉嫌提供色情服务。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6月份以来,协调县公安局持续开展了“惊雷行动”、“集中打击流动赌场涉黄场所专项行动”、“平安一号行动”等专项行动,对全县涉黄KTV、休闲按摩场所、涉赌场所进行了全覆盖集中清查,查处涉黄场所12家,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7家娱乐场所予以依法停业整顿和取缔。
8.案件质量监督形式单一。主要采用案卷抽样评查等事后监督方式,缺少执法过程监督,未充分运用执法监督成果。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安政法发〔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结合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对县直政法各单位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和重点案件评查工作,成立了执法司法活动检查工作专班,对全县涉黑涉恶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倒查、清查、评查。共清查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件,针对有争议的信访案件,组织工作专班进行了讨论评查,以甄别造成信访事项的原因。在评查过程中发现2起案件民警有违纪违规,现已全部处理到位。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共抽查案件141件,发现问题案件13件,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9.县法学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工作开展被动。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在人员编制暂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联合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积极开展“司法公正安化行”活动。结合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县法学会会同县委宣传部、县禁毒办、县国安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了“主题普法宣传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五治”(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夜校、“送法进校园”“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机关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县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第十六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第十四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活动,到7月10日止,共征集上报相关论文4篇。
1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未按照《安化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部分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2018年、2019年县委政法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报告内容雷同。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安化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今年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大了政法工作宣传力度。二是2020年委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11.中心组学习未严格对标对表。2019年4—7月,中心组学习主题未做到“上下同题”,学习环节不全,考勤、请假、签到等学习制度未建立、未落实。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2021年县委和全县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一次学习,今年来共组织进行了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确定每周四开展集中学习,并实行签到考勤,对因工作原因没有参加的,及时将学习内容发到机关微信工作群,要求没有参学的人员及时进行补学,今年来共组织集中学习20次。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超标准列支工会活动服装款。如2018年12月,列支登山活动服装款10575元,超标准列支575元。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今年来,收取工会经费44961元,收取工会会费3592元,参加县总工会组织的气排球活动,由工会预先做好活动预算,并报领导审批后按预算进行开支。
13.超标准发放奖金。如2018年5月发放2017年度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称职奖)35768元,超标准发放1131元。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对2018年5月发放2017年度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称职奖)35768元,超标准发放1131元的问题,经核查是以2018年5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发放的称职奖,未按照2017年12月基本工资基数的规定发放,对超标准发放称职奖的8人共1131元进行了收缴,与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严守财经纪律。
14.公务接待不规范。如2019年12月列支的9925元公务接待费中,有10笔共计7008元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无就餐人员名单。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查找原因。2019年12月列支的9925元公务接待费中,有10笔共计7008元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无就餐人员名单的问题,经核查其中对口扶贫村来我委联系工作2次接待1092元,接待维稳对象库区移民、六步溪生活困难群众、符筑溪金矿职工、三线民工、涉军等群体接待支出8次共5916元,帐务处理列公务接待费,未列入信访维稳专项经费和扶贫工作经费。二是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责任人审签,严格控制用餐标准、陪餐人数、按规定科目列支,杜绝奢侈浪费。
15.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如2019年10月列支的老干部2019年活动经费51000元,无具体支出明细及活动内容依据;2019年7月列支的2018年度综治奖222709元,未进行会审联签。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查找原因。2019年10月列支的老干部2019年活动经费51000元,无具体支出明细及活动内容依据的问题,经核查开据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其中老干活动经费45000/年,老干支部委员工作补贴(支部书记200元/月,3个委员100元/月/人)6000元/年,按惯例在年初预算中拨款,年底老干支部凭票实报实销,老干没有及时提交票据,财务也没有及时进行催交。2021年7月14日常务副书记伍务龙与老干进行了座谈,明确今后老干活动前要制定计划、进行预算,凭票实报实销。2019年7月列支的2018年度综治奖222709元,未进行会审联签的问题,经核查财务进行的制表发放,时任常务副书记刘卫方进行了签字,加盖了会审联签章,但签章人未签字,财务人员复核不仔细进行了入帐。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加强财务报销管控,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入账,做到收支有预算、文件依据,报销会审联签手续规范、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16.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如2018年12月列支的综治维稳宣传资料费46080元、2019年12月列支的政法工作宣传制作费10000元,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在每一项采购服务、采购物资上都进行了提前预算,纳入了电子卖场采购,10000元以上的采购在县财政局采购股进行了备案登记。
1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2019年12月列支的差旅费22774元,无事前出差审批单;2019年10—12月列支的差旅费中有210元车船税票过期。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2月列支的差旅费22774元,无事前出差审批单;2019年10—12月列支的差旅费中有210元车船税票过期的问题,未按规定进行事前出差一事一审批,采取的按月集中审批方式,但出差前都进行了报告,今后我委将严格按照安化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出差前认真填报出差审批单,做好一事一趟一填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与安化税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对接,学习掌据了票据期限鉴定方法,杜绝使用过期发票入账。
18.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如2017—2019年,共计81028元的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如2017—2019年,共计81028元的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对照自查2017—2019年我委会议室值班室装修、办公电脑2台、打印一体机3台,办公桌椅31件未列入固定资产账,进行调账补充。
三、关于基层组织力欠缺,党建责任落实不紧不细的问题
19.决而不行。如9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决定机关9月份开始实施新的管理制度,但截至11月19日,仍在沿用2017年出台的《机关制度管理汇编》。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新版本的《机关制度管理汇编》印发给委机关各办室,并严格执行新的《机关制度管理汇编》,同时,在工作中加强对议决事项执行的督促与推动。
20.班子分工不明确。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调出2人,调入2人,职务调整1人,但截至11月19日,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尚未出台。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新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通过行文程序将最新的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安政法发〔2021〕1号正式下发,同时,全面加强机关管理,确保行文规范、及时。
21.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2018年、2019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按照《益阳市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班子成员与各室(中心)负责人及各室(中心)负责人与室(中心)干部的谈话提醒。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今年3月份,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传达学习了县纪委第十届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湖南省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长贺丰虎给机关干职进行了党纪党规培训。今年来,组织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3》、《代价》警示教育片,到益阳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并撰写心得体会20篇。二是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政法委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办室人员,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今年来共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
22.内部管理不规范。2017年以来,书记办公会议没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班子成员发言、表态、会议决定等记录不全。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书记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记录,均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对班子成员的发言、表态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记录,确保了会议记录规范、全面。
23.责任落实不到位。常务副书记未主持研究2019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述职评议考核问题,制定针对性强、有效性强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问题。7月15日,常务副书记伍务龙组织学习《2020年度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4.党建述职走形式。2018年、2019年抓基层党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中,党建工作部分内容雷同。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抓基层党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工作,从四个方面总结党建实效性,深入分析了问题,思考了努力方向。
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分析材料的问题照抄2018年度班子分析材料。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分析材料的整改措施照抄2017年度班子分析材料。1名班子成员的2017年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雷同。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与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分析材料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个人发言提纲均自己动手撰写,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修改,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切实查摆个人责任,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班子分析材料与单位常务副书记发言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由常务副书记审阅把关。
26.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不高。2020年8月,机关支部因未见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问题整改等资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审批等问题,被县委组织部通报批评。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了机关支部“五化”建设,组织生活按制度规定有序开展,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规定动作落实。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按流程进行,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到位,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27.从严治警责任压得不实。指导和推动“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有差距。2016年以来,政法系统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8人次。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查处的“警伞”达19人,占被查处公职人员的47.5%。
已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安化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政法各单位定期开展政治督察工作。5月10日至20日,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巡查组,结合政治督察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对县直法检公司各单位开展了队伍建设巡查,在班子建设、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具体问题35个,一一进行了反馈整改。二是制定了《中共安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全体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全县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今年已经召开3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三是严格执行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在今年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政法委均派班子成员列席指导并将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7222565。
中共安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