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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问题

今年7月份我母亲在村上组织的妇女两癌筛查中检查出患有宫颈癌,很感谢政府给我们农民的福利政策,让我们及时发现了病痛,得知结果后我马上带我母亲在省肿瘤医院复查并做了手术,住院费用将近50000元,后期还不知道要不要做放疗,还在等医生的结果,我母亲每年都交了农村医疗保险,不知道宫颈癌这种大病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有没有大病医疗补助的?我们报销需要准备什么?如果可以申请重大疾病补助又需要准备什么呢?期间有咨询过医保局,但是他们的态度着实让人想投诉,一点耐心都没有,问题没问完就挂电话,这样的态度为什么还能在那里上班呢?农民不易,我们要求着他们办事我们得罪不起,能不能请政府好好整顿一下这些作风呢?

写 信 人:张平
写信时间:2019-07-30
信件回复:
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一、您母亲所患宫颈癌属重大疾病范畴,申报重大疾病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及病情证明到我局大厅进行登记。
二、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经确诊患宫颈癌、乳腺癌的参保妇女,按规定程序在省、市级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按如下标准补偿:
1.限额费用:外科手术治疗2.1万元(限三甲医院)和1.8万元(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放化疗0.65万元/次(限三级医院)和0.5万元/次(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负担。
2.补偿比例:可报费用补偿比例为70%。
三、您所反映的接电话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强调服务质量,为方便群众咨询设立了两台热线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您所拨打的热线电话,可能是设立在报销大厅的电话,报销大厅业务繁忙,每天有大量群众在现场办理业务、电话或现场进行咨询,导致接听人员没有足够细致为您解释,建议您来我局大厅窗口登记时当面进一步了解咨询,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回复部门:安化县长热线办
回信时间:2019-08-02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