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图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县长信箱 > 信件查看
房产商有权利禁止业主需要的网络营运商进小区吗

现在梅城镇的望安小区,网络营运商只允许之前和开发商有过关系的有线和联通进入,而移动和电信其他营运商禁止进入,试问一下这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标准吗?再着这有线和联通营运商这就是相当于强卖,符合国家的消费者权益法吗?希望政府部门赶紧介入并给出一个合法的解释。当时交房时每户开发商还收取500元网路入户费(这个费用名称我可能表达有误),但这并非所有业主自愿接受的营运商。

写 信 人:萧小平
写信时间:2019-12-23
信件回复:
来件收悉,梅城镇分管副镇长李武到望安小区与开发商会面进行了调查,开发商表示尊重业主意愿,同意业主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网络运营商。至于反映的500元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为该小区在住建部门进行报建时需提前收缴的有线服务站相关费用。梅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回复部门:安化县
回信时间:2019-12-30
满 意 度: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