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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问题的请求


关于解决社保问题的请求

尊敬的县领导:

    我叫孙志轩,马路镇一居委人,49岁。20133月招进湖南成大公司,分配在201车间,公司在2017年之前一直没给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于20192月辞职离,325日我向公司提出社保补缴事宜,公司总经理贺孝红给我承诺:会在今年6月底前补交我1316年期间的社保费,我随即提出需要第三方见证或给我出具一个书面承诺,贺孝红当场拒绝并强行将我推搡出办公室,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他还扬言若不服可以去申诉,也可走法律程序,情急之下,我随即报了警,马路所民警谢世明全程参与了调解。今年6月我查询得知,湖南成大并没有遵守当初的承诺为我补缴社会保险费。无赖之下,我先后跟马路镇人大刘志辉、企业办刘力华、劳动站袁英姿反映过,但他们一直没有帮我解决甚至调解过此事。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作为老年生活的基本保障,是所有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成大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居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也互相推诿,让我彻底寒心,我只有向县领导反映此事,请上级为一个无助的老百姓做主,本人不胜感激!

孙志轩

13786726075



 



写 信 人:孙志轩
写信时间:2019-09-11
信件回复:
的来件已收悉。收到后,镇长热线工作人员立即与镇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对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6月24日,孙志轩到马路镇人社中心反映其在成大制药厂维权时遭到拒绝。了解情况后,真人社服务中心给成大制药的人事主管刘文彩打了电话,了解到2013至2016未交养老保险属实,刘文彩表示如果补缴,要一大笔滞纳金,单位无法承受,双方为此商协过补偿方案,但因为金额不能达成共识,一直拖而不决。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只有劳动监察调解权,没有独立的办案权。所以当时镇人社服务中心建议孙志轩去县劳动监察局投诉,我镇会积极配合办案。 ,5100
回复部门:安化县长热线办
回信时间:2019-09-23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