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期尘肺病人写给安化县人民法院
孟新军院长的求助信
尊敬的孟院长:
你好,我叫龙国和,是安化县清塘铺镇久泽八煤矿的工伤职工,也是【(2019)湘0923执1419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还是一名年老体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长期服药、经常住院治疗的三期尘肺病患者。今具状前来,特为求助,恳请孟院长从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认真考虑我的诉求,主持公道,助我获得应有的赔偿。
诉求一:请安化县人民法院尽快为我将【(2019)湘0923执1419号】执行案件执行到位,以为我提供治病之医药费。
诉求二:请求安化县法院对我新增的诉讼成本给予赔偿
安化县人民法院在2016年9月我与安化县清塘铺镇久泽八煤矿的工伤行政诉讼中存在重大过错,极大地拖延整个案件的办理时间,导致我未能在煤矿清算小组解散之前进入民事赔偿程序,无法通过对奖补资金进行财产保全来确保我的工伤得到赔偿,增大了我索赔的难度,增加了我诉讼的成本。因此,安化县人民法院理应对我的工伤赔偿负责,更应该对我新增的诉讼成本给予赔偿。
2018年3月,工伤行政诉讼确定后,我提出民事赔偿时,才发现既找不到赔偿的人,也找不到赔偿的钱。只好求助于益阳、娄底的多个律师,先后经过了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二审,付出了极大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四次庭审律师费、车旅费、食宿费、财产保全保险费、财产保全诉讼费共计多达5万余元。
现在的我,生命已如风中残烛,家庭负债累累。但我从未放弃对诉讼成功的信念,从未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五年来,益阳、安化我各跑了不少于10次,湖南高院也跑了几次,益阳市政府也跑了好几回。行程上万里,费用上了10万余元。今天终于盼到了胜利的消息,恳请孟院长考虑我多年来的艰辛,考虑我身体、家庭的现状,为我尽快争取到我应得的赔偿金,恳请孟院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的美好节日到来之际为我送上一份好礼,我将不胜感激涕零。
此致
安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新军
龙国和
2019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