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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政府做主归还被强占的林地并恢复原状的紧急报告

请求政府做主归还被强占的林地并恢复原状的紧急报告

 

益阳市安化县委书记刘勇会同志:

我是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中砥村安中第三村民组谌来兵。由于我家与谌加化、蒋光汉等人存在长期林权纠纷,对方仗着家族势力强大,我家的合法林地被其一直非法强占,生命遭其威胁且私下协商调解无效,迫于无奈向各位领导请求帮助:

一、请求事项如下:

1、请求立即迁移谌强化的坟墓。

2、归还我家合法拥有的林地,并恢复原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占、毁坏。

二、事实经过如下:

1982年集体林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分到户,队上分给我家位于谌勇清屋后的一片退耕还林林地(具体面积    ㎡),谌加化、蒋光汉在我家分得上述林地几年以后,先后私下毁坏我家林地上苗木以做他用。由于我家势单力薄、能力有限,发现上述情况后多年多次制止无果,二人强行占地至今。

2005年国家颁发林权证(见附件)证明谌勇清屋后林地归属于我家,我家拥有合法所有权,且四邻均清楚,可以考究查证。鉴于林权证已发放,为了四邻的友好和谐相处,我们于2006年初请当时的村领导谌永岩为调解人(谌永岩老婆与谌加化是亲戚),第三村民组每户一人作为证人,在谌永岩家与谌加化、蒋光汉进行当面调解,调解结果是我爸赔偿谌加化在我家林地里种的苗木费100元,谌加化归还我家林地,当场所有人签字,我爸支付谌永岩100元,所立字据经双方同意由谌永岩保管。

直到今年清明节扫墓期间才发现我家林地里新建一个墓地,我爸多方打听才知道是谌加化、谌宇、谌山云将谌强化(谌强化是谌加化的哥哥,是谌宇、谌山云的父亲)的坟墓在未告知我爸的情况下,私自修建在我家林地里,在此情况下,我爸多次请驻村第一书记(夏勇辉书记),村领导(谌忠东,谌建强)上山查看,上门协商均无果。谌加化、谌宇均认为谌强化是埋在他们自家的林地里,态度恶劣,并当着村领导(谌忠东、谌建强)在山上威胁我们。无果之后我又去找当年的村领导谌永岩调解,谌永岩推诿说没时间,想复印当年的字据,谌永岩说字据当年就被谌加化拿走销毁了。

基于上述情况我实在无法处理,生命安全都遭受威胁,现恳请领导做主,迁移谌强化的坟墓并归还我家林地,盼领导做主,谢谢!        

 

此致

                                  申诉人:谌来兵、谌西安

                                   2019年6月24日

 

 

附注:

1、附上林权证复印件一份

2、林地所有权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联系电话:15869797972   

 

 

 

 

 


写 信 人:谌来兵、谌西安 、赵端阳
写信时间:2019-08-23
信件回复:
就中砥村安中片村民谌来兵和谌加化之间的山林葬坟纠纷,8月21日,县城南区管委驻联村领导、干部及村委人员组织纠纷双方在中砥村村委会议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1.黄土界谌勇清屋后山林权属归谌来兵所有; 2.谌加化的哥哥、谌雨的父亲谌强化的纹墓给给于谌来兵1000元的补偿费; 3.黄土界谌勇清屋后山杯自搞责任制以来的一切纠纷矛盾一笔了结; 4.谌强化的坟墓若砌坟台只能在原来基础之上修缮(约6个平方),坟的周围1米不能栽农作物; 5.以后谌加化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再葬新坟,如需再葬需得到谌来兵同意。 签约当天,补偿费已给付给谌来兵一方,双方纠纷问题已处理完毕,区村两级不再组织调解。
回复部门:安化县长热线办
回信时间:2019-08-28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