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平台 >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索 引 号: 006494793/2024-1940980 责任部门: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5-1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4年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职能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6     信息来源: 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浏览数:

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简称县畜牧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畅馨巷15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

   负责人:夏学善

   联系电话:0737-7225002;

   二、机构职能

   (一)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畜牧水产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按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

   (三)研究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全县动物疫病监测、预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按照动物疫病净化、消灭规划、计划,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培训,对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监测、评估等工作。承担本地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畜禽调运监管工作;承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承担动物检疫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参与动物防疫日常管理事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渔业科技发展规划,按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开展养殖业技术培训;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

   (六)按照权限管理畜牧业、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开展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监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