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第十九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6 17:45     信息来源: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浏览数:

截至202466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17件(其中益阳市6件,无重点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九批  202452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N202405270038 益阳市安化县龙塘镇岩门村二组安化华晟火电厂有工业废气、噪音污染。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该企业为生物质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废气。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脉冲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设施、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显示主要污染物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调阅该公司2024年3月15日、4月1日的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因子均未超标。2024年5月27日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标准值。
部分属实 降低噪音及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明确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禁止在中午12点至14点和夜间开展破碎作业,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2、2024年5月23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龙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脉冲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设施、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显示主要污染物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破碎车间未生产,原料库部分顶棚因去年年底大雪压垮未进行修复,导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飘散。要求立即对破损的原料棚仓库进行修复,并在灰库周边设置好围堰,防止出现环境风险,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并完善原辅材料、污染防治设施等台账记录。
整改情况:
1、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烟气在线监控显示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公司2024年5月27日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标准值。
2、督促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及时清扫保证厂区清洁;定期检查保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督促属地乡镇加强巡查监管,并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督促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加大执法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
已办结
2 D3HN202405270029 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500米长污水管网修建连续3次返工,污水井盖被污水冲开,污水进入鱼塘导致鱼流失和死亡。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500米长污水管网修建连续3次返工不属实。该段污水收集管道第一次施工是2016年,当时采用管径为1米的混凝土管收集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因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经区、镇相关部门现场查看,认为用混凝土管收集污水容易导致地下水渗漏至污水管道。故在2019年污水管网第二期项目中对该段管网进行了改造,用波纹管在混凝土管北侧道路下铺设了一条平行管道,将原有混凝土管道改造成雨水收集管道,实现雨污分流。该管道建成后,一定程度提高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但由于该管道铺设位置在道路中间,且该道路为农产品运输通道,2023年已出现污水管道被压坏情况。为彻底解决该隐患,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北洲子镇政府反复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在道路北侧排水沟外重新修建一条管道,管道于同年8月建成。综上,该处管道3次施工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返工。
2、污水井盖被污水冲开,污水进入鱼塘导致鱼流失和死亡属实。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举一反三,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情况:
1、2024年3月底,由于连续几天短时强降雨,因污水管网井盖未盖好,大量雨水汇入污水管网并导致污水外溢,有部分污水流入鱼塘造成鱼流失和死亡。
2、大通湖区北洲子镇人民政府此后又组织社区、施工单位与投诉人先后两次协商,提出相关赔偿及整改方案,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3、5月28日,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镇、社区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推动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
目前,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北洲子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协商,达成了补偿条件并同意配合施工单位对其鱼塘旁的管道井盖砌高整修。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3 D3HN202405270059 益阳市沅江市南洞庭湖湿地保护区近万亩杨树,省级通知要求2024年11月逐步退出,后市级改为8月退出,5月13日沅江市通知要一周之内砍掉,且要求5月31日前砍完,涉嫌“一刀切”。 益阳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7年来,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积极开展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清退工作。按照《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报送新增欧美黑杨年度清理任务的通知》(湘林保函〔2019〕6号)要求,新划入“2018版”保护区18.76万亩杨树按照树龄到八年立即清理的原则,至2024年底全部清理完成,且需完成杨树清退问题整改销号。截止2024年5月28日,共清退保护区杨树24.48万亩,还剩0.48万亩正在清退中。
今年组织业主提前清退杨树存在多方面原因。一是杨树清退剩余任务重,时间紧,且清退后还要全面开展“回头看”核查,确保保护区内杨树无遗漏;二是要花大量时间收集整理验收销号资料、清退小班落图斑,省、市各级要组织现场销号验收;三是6月份洞庭湖区将进入汛期,涨水会导致湖洲水位上升,杨树砍伐无法进行,达到警戒水位后运输更不安全;四是杨树清退后还需要开展迹地生态修复,如清除萌芽条、平沟还水等。为了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省、益阳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市积极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引导、鼓励、督促业主提前清退,但从未强制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
部分属实 做好群众政策解释与沟通工作,取得理解支持。
处理情况:
沅江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有极个别业主受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在5月31日不能全部完成砍伐的,我市将实事求是,将实际情况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最大限度保障业主权益。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杨树清退业主思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化解处理,并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与沟通,取得理解支持。
2、举一反三,加大服务力度,拓宽信息渠道,为业主提供杨树清退所需民工和机械设备信息来源,积极稳妥推进杨树清退工作。
已办结
4 X3HN202405270015 益阳市沅江市上琼西路琼湖畔附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并混有生活垃圾于其中。该批建筑垃圾已经在琼湖畔堆放较长时间,至今无人处理。随意倾倒与堆放的建筑垃圾与湖畔美景产生强烈的对比,垃圾产生的臭味与扬尘已经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其有害物质随雨水渗入地下。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创造更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8日,沅江市城管执法局迅速安排专业的清运公司对该地块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28日,已对该地块的全部垃圾完成清理和分类处理。
2、督促压实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的工作责任,加强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创造更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5 X3HN202405270003 曹某的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验收;违规建成投入生产后,养殖噪音扰民,废水超标外排,污染环境。 益阳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曹某的养猪场占基本农田不属实。5月29日,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国土调查云APP及现场调查的方式,对南门桥村两家养猪场土地性质进行核实,一家养猪场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另一家养猪场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均不占用基本农田。
2、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验收,违规建成投入生产不属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达到此规模的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经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和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两家养猪场均未达到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模,所以不存在未验收投入生产等问题。
3、废水超标外排,污染环境不属实。现场查看两家养猪场周围及沟渠内,均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
4、养殖噪音扰民属实。
部分属实 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清扫养猪场及周边卫生,减少恶臭气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处理情况:
2024年5月29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工作人员及长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两家养猪场负责人现场提出要求:
1、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同时,采取粪肥还田、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2、其中一家养殖户已出售5头猪仔,减少了生猪存栏量,避开休息时段进行喂养,合理调节生猪喂养时间, 减少对周边的噪声影响,主动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3、及时清扫养猪场及周边卫生,减少恶臭气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整改情况:
1、当地镇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2、目前,村支两委已将整改处理结果反馈给周边居民,并取得了周边居民的理解同意。
已办结
6 D3HN202405270003 高明工业园并没有建好污水处理站,工业园区仍在运行,所以污水乱排情况仍然存在。 益阳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高明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明乡适龙村,2010年7月8日取得益阳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益发改区域〔2010〕215号),2010年7月16日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0〕191号),2014年5月完工,2014年12月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行,目前由安化县归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行。
高明工业园区现有企业8家(1家在建),正常生产运行企业4家,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安化县成立了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专班,对园区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24小时监督,并要求企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未达标废水外排现象。对企业生产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重要点位安装并投入使用视频监控设备115个,通过监控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益阳市环境局安化分局对归水河段进行多次采样,未发现水质超标情况。目前工业园区在产企业中涉水产生生产废水的只有金鑫一家,该企业生产废水通过三效蒸发处理,不外排。
部分属实 积极推进整改,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整改情况:
1、要求园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环评、排污许可等要求生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高明工业园区加快推进新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规范老污水处理厂运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
1、督促高明工业园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等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巩固高明园区提质与安全环保整改成效,对信访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用整改成效获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已办结
责任编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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