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0日,安化县第一芙蓉学校携手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大行动。 行动中,县交警大队队员在校园周边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处罚及劝导。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的案例,向学生们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规,强调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行动,该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为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未来,该校将继续加强与各级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更多有意义的交通安全活动,为师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初审初校:李韦奇 复审复校:蒋国庆 终审终校: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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