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9 15:47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参与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与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参与项目选址踏勘、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预算审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

夏镇球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2

35.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日常工作 1.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8家(同心锑矿、湘安钨矿、鑫丰矿业、信德矿业仙缸花岗岩、海螺水泥四方仑、海螺水泥汪君寨、长茅田金石矿业、司徒铺钨矿)生产矿山年度验收,1家(渣滓溪锑矿)分期验收工作。 2.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洞封堵、矿点治理工作。①下发《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洞封堵整治的通知》安自然资办发[2024]6号文件,安排资金81万元,对我县13个乡镇的矿洞进行了封堵,消除了安全隐患;②下发《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点生态修复的通知》,安排资金100余万元,对我县9个乡镇的矿点进行生态修复。现正在实施中。 3.安全生产工作。全年主导与配合相关股室开展涉企安全生产检查共45次,有效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为企业高效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资水流域(安化-赫山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安化县域)验收工作,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完工,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73.66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数量55个,恢复植被面积57.18公顷,盘活利用土地面积25.25公顷。根据上级文件时间节点已完成县、市验收。 2.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督先改”及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1.制定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方案》(安自然资发〔2024〕11号),并根据方案开展现场督察,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整改。2.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涉及我局信访件共17件(含重复信访件),我局牵头办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销号。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涉及我局任务1个,历史遗留矿山21.77公顷生态修复任务,已完成修复,并销号。 (三)争资立项工作。 1.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一批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文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与技术单位编制了《洞庭湖湿地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申报了以安化县清塘铺镇、平口镇低效农用地生态质量提质项目,该项目已通过省厅批复,下达资金500余万元; 2.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摸底调查的通知》,5月9日完成调查摸底,经综合分析选定清塘铺镇为项目实施乡镇,初步投资金额约为3亿元,该项目已获省厅2025年第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意向项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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