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英雄公园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6 09:29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英雄公园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英雄公园建筑与设施的养护、管理;组织和接待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活动;负责英雄公园区域内的绿化种植与养护、环境卫生保洁与维护、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

    

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28号

法定代表人

刘利东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8156

22.8156

网上名称

安化县英雄公园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在过去的一年里,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英雄公园事务中心始终秉持着尊崇英烈、教育后人的宗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在纪念园维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纪念园设施维护:定期对纪念园的烈士墓碑、烈士墓区、园区道路及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与维护。确保了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与完整。对园区绿化区域进行精心养护,修剪绿植,补植花草,保证了园区四季常绿、鲜花常开,为烈士英灵营造了宁静肃穆的环境。 纪念活动组织: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期间,精心策划并组织各类纪念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县四大家领导、退役军人代表、学生代表等600余人参加,通过敬献花篮、默哀致敬、重温入党誓词等环节,深切缅怀了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