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3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囊性住房建设工程的监管及分配、日常修缮、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赁、改造、日常修缮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工作。

    

安化县江南镇东胜街

法定代表人

蒋蔚

开办资金

6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差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9

4.01

网上名称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分中心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分中心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1.共完成房租收入1240041.00元。(住宅835811.00元、商铺404230.00元) 2.及时掌握租户动态,了解公房问题,尽职尽责有效解决好住房维修服务。3.抓好公租房日常管理。做到勤走访、常巡查、多沟通细致耐心讲解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租户动态及时调查、变更、建立健全好租赁管理台账。建立公租房工作联系群,通过微信平台建立良好和谐的租户关系,从而确保任务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组织租户学习安全避险和消防知识。安装好县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指定消防安全巡视员,建立消防安全巡视制度和消防安全巡视台账。对我分中心江南镇安江房C003栋、C008栋危房对强行居住人员多次进行劝导搬离,并且张贴通知与告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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