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梅城镇敬老院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 在县民政局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1、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9人,2022年死亡3人; 2、收取入住老人特殊供养资金108796元; 3、县民政局拨付护理经费68254元; 4、县局拨付运转经费32万元; 5、实行整体承包责任制,入住老人每人每天17元生活费; 6、按照湖南省民政厅要求,按入住人员数,聘请了护理人员4人; 7、每月给入住老人发放50元零用钱; 8、给与入住老人端午节、中秋节、春节节日慰问; 9、民政部门提供牙膏、牙刷、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用品; 10、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1、全面实行疫情防控措施; 12、确保敬老院老人身体健康和入住安全。护理人员每天排查6次,敬老院全体人员每周督查1次,县乡两级每周督查1次。 13、不定时进行指甲修剪、头发修理、衣物、被褥清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