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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三个制度”,确保办案效率;抓实“三个环节”,提升案件质量;创新“三个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落实“三个制度”形成案件办理合力。2022年以来我中心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9件,其中民事案件92件,刑事案件131件,认罪认罚案件36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法律咨询170余次。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三个机制”提效率 我中心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实施援助律师与当事人双向选择机制;二是开通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机制;三是出台法律援助“承诺机制”,抓实法援案件平台建设。法律援助案件系统专人管理,从案件受理,到办案过程以及结案,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确保案件规整,随时可查,并可督促律师及时结案并将案卷归档,提高了中心对案件的管理效率和律师的办案效率。 “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让法律援助更加的亲民、便民。 (二)抓实“三个环节”提质量 严把案件审批环节。按照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由中心主任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后呈报分管领导审批,确保每一个案件合法合规。着力案件办理质量环节。我中心对每一个案件时时跟进,对怠履职的援助律师进行提醒谈话,促使援助律师积极办理相关案件,对不履职、履职不利的援助律师及时进行更换,确保案件办理有序。注重案件归档提升环节。我中心要求援助律师办结案件后必须在30日之内将案卷整理上交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对案卷逐一核对,对当事人一一进行回访后归档。发现案卷中不足的地方及时与援助律师交流沟通,提高案卷质量。 (三)创新“三个举措”提服务 一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便民。我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等待”。在办理马路镇谢家溪村村民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自接到该村村民申请后,我中心组织律师到马路镇谢家溪村进行调查取证,先后与案件相关的当事人、邻居、村干部进行走访,调查案件相关情况,经过2天的调查取证,摸清了案件情况,会同村委制定了应诉方案。在办理河南籍农民工讨薪纠纷中,从案件受理到开庭审理,我们全程参与,确保当事人权益。在受理朱女士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法律援助时,我中心第一时间联系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安化县妇联、湖南资声事务所资深律师就该案进行座谈分析会,为朱女士分析案件情况,提供参考意见,并争取到检察院支持起诉,以及妇联相关工作的配合。 2.创新“联席会议”举措惠民。我中心积极与公、检、法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疑难繁杂案件及时进行沟通;探索建立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联合检察院、法院等多方力量进行事情调解,定分止争的的效果。 3.创新法律宣传举措利民。我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春节后我们在安化县恒泰城、平口镇、梅城镇和大福镇开展“春风送暖·助力农民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农民工送去《农民工权益保护宣传手册》。大力开展以“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品牌活动。4月下旬我中心在安化县阳之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并进行法律援助业务推广。5月中旬参与在东坪镇城西社区开展的“司法公正安化行·法援宣传进社区”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申请渠道、相关法律等知识,引导他们如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前后共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册,现场拉横幅6条,接受群众咨询40人次,惠及群众1000人次。我中心积极与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录制3期宣传节目,有效参与安化县电视台政法栏目的取景及拍摄,以节目的形式推广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落实“三个制度”促合力 1.推进有精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工作,给与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加大与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的工作对接,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落实有准度,严格执行律师值班制度。我中心根据相关情况,严格制定合理的值班制度,并遵照落实,定期检查律师值班情况,及时发放补贴。 3.办案有力度,建立安化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保护力度,我中心联合检察院、人民法院制立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具体负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法援中心定期总结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的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定期参与联席会议,与联合单位共同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平常工作中加强和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做好被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和相关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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