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5 16:35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安化县乐安镇乐桥社区

法定代表人

刘胜利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5

36.5

网上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全年共计开展自然资源巡查165次,下达停功能通知30份,拆除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地坪以及挖鱼塘4宗,面积400平方米左右,并进行复耕,配合县交通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一宗,对于上级下达的卫片整改任务都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宗。2.全年共完成林业行业巡查32次,制止林业违法行为15起。2起移交县林业执法大队,对辖区所有涉林行业单位进行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行动2次,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现场销毁违法木材10个立方米。使辖区的林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改善,更好的保护了全镇森林资源及整肃了全镇林业行业。对辖区森林防火进行阶段性巡查宣传,共制止野外用火行为36起,查处野外用火案件4起。3.完成了村卫生室、诊所现场验收,与卫生院共同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39家,配合县卫生健康局执法分局对超范围行医进行行政处罚1宗,处罚金额3000元。对村卫生室、诊所、学校、水厂、公共场所、宾馆等进行疫情防控与卫生监督,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合镇社会事务办对五小门店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共计检查198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43份,切实加强各单位卫生安全防范意识。4.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占道经营。本着切实改善辖区经营秩序为目的,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特别是加强日常管理方面,开展执法以及赶集秩序整治123次,主要以教育说服手段劝纠违规违章经营行为。5。配合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经营性门店和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8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外进行巡逻9次,并与应急管理办、派出所一起为中考学生保驾护航。同时,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组织联合行动对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安全排查,并依法进行查收。共收缴非法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50余件,并对收缴的烟花爆竹统一送至梅城指定存放仓库,待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销毁。有效的维护了地方安全秩序。6.全年共进行了34批次的河道巡查,制止水利违法行为2起。对全镇违法占用水利资源的行为做出了有力打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到2026年4月14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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