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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水利建设质量终身制:今年我县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共计28个,新增24个,其中市管在建项目4个,县管项目24个,我县水利局严格按上级文件的要求,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时都要求参建各方落实水利建设质量终身制,否则报监工作不能通过,28个已全面落实了水利建设质量终身制。2、确定本地区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层级。项目法人组建时我县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项目法人,其中县管24个项目全部为小型工程,市管项目只有安化县廖家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为中型水利工程,其余为小型水利工程,组建法人时我县水利局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法人审批,并下文批准了法人组建。3、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的管理措施。为了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我县要求项目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法律责任,具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一般可设置工程技术、计划合同、质量安全、财务、综合等内设机构,总人数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严格按大、中、小型工程人数配备人员,其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总人数的50%,项目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其中,技术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有从事类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专业问题,并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水利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4.项目法人履职检查:1、今年,我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2022年益阳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及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登记表内容清单对我县组建的项目法人履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5.质量管理监督检查:2022年安化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巡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市、县监督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和质量终身制落实情况,严查相关人员到位和对工程管理。对在建工程的实体质量从业主的相关人员的现场质量管理、施工单位的“三检制”、监理的旁站及日常监管、检测单位是否按检测计划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测。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今年对在建项目进行了15次巡查和多次抽查,并填写了50份质量监督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列出问题清单,要求相关单位按期整改。6.质量问题整改落实:1、我局质监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全年共发现质量整改问题35个,大部分问题已现场要求整改,并由监理单位进行落实,下达了整改通知的为3个。2、水利部、省市水利部门的水利稽查、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均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已整改,实现闭环管理。3、考核年度内,发现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对工程质量无影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的质量问题。7.水利建设市场监管:1、我县制定下发了《2022年安化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县主要推动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全覆盖和有效管理,确保数据信息的统一完整和分析运用。县水利局机关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安化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针对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覆盖运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变更情况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2、全年我县没有接到出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分包等举报。8.竣工验收管理:我局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按期按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今年度下达竣工验收任务1个,截止至11月28日,该项目已完成验收完成率为100%。9.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我局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1〕86号)文件精神,要求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录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监管部门在系统上针对项目关键人员履约、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信用评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进行信息采集,目标是全部项目全录入,对采集的信息进行追踪、分析和处理。10.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我局在汛前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了安全度汛和风险隐患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安全隐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及完成期限,全力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所有问题在时限内均已整改到位,实现了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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