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队组织各部门到全县各乡镇特别是资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村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我队牵头联合局机关相关股室,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再进行摸底排查。 2022年2月14日至2月18日,水政执法监察大队配合河长制工作站对全县影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展开排查、督查。排查洢水流域疑似影响行洪问题120余处。全年全区域开展不间断的常规监管巡查。对全县23个乡镇,县城投公司规划内砂场进行现场检查。2022年4月份开始,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4月27日,在廖家坪水库开展防汛保安执法检查,对梅城镇茅田村建房影响水利工程行为,要求加固保护堤及茅田渡槽进行整改。 我局自2021年将水政监察的相关执法权限委托各乡镇后,各乡镇均按照委托权限加大水政监察执法力度,有条不紊的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今年我局接到涉砂举报两起,经查其中一起不属实。2022年3月22日接到举报,发现在奎溪镇新龙村刘桃贵涉嫌未经批准制砂,对其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2022年1月19日,接上级交办,立案查处小淹水厂、大福水厂、羊角塘水厂、仙溪水厂、红岩水库供水公司、城南水厂超许可取水案件6起,各罚款2万元,共计罚款12万元。2022年4月22日,我队收到益阳市水利局转交的实名举报小淹镇幸福村私建河堤举报线索,水政执法监察大队与项目规划股立即进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系安化县鸿景发工程有限公司所为,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移送安化县公安局处理。5月25日,接群众举报,在东坪镇吴合社区段柳溪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人非法占用河道修建机耕路,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案发地现场查勘、取证。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张立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吴合社区柳溪河道内修建机耕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之相关规定,损坏河道植被,损害河床,影响河势稳定,同时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执法人员责令其对破坏的河道进行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张立斌依法承担5000元的生态修复费用。 对省、市、县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一份一份案卷过,逐字逐句改。对案卷开展评查与研讨,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制作水准,按“三项制度”有关规定,逐一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抓住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契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每周四上午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我队段海胜大队长于2022年取得《律师工作证》,并担任我局公职律师,2022年9月20日到22日参加为期3天的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2022年10月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提高了我局法治建设水平。组织水政执法监察大队未取得执法资格的胡某、刘某、邓某3名同志已于2022年12月报名执法证考试(因疫情影响3名同志自2022年1月到水政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以来,一直未组织执法证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优化、水质量提升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2年度,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指导下,我队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强削磷减磷,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河湖“四乱”整治、中小河流生态流域治理、水资源管理、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等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