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接受捐赠办法
作者:安化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3-11-26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一、为了更好地实施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安化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和个人的捐赠。
二、捐赠形式以捐款为主,捐赠数额不限,捐赠物资者应是该物资的生产厂家或专销商。
三、对单位和个人的捐款,由安化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出正式收据,个人捐款200元以上的发给捐赠证书;单位捐赠10000元以上或个人捐赠5000元以上的,“帮扶中心”组织捐赠仪式。
四、所有捐赠款物的使用,“中心”接受同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和捐赠者的监督。
五、接受捐赠的单位名称:“安化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接受捐赠的帐号为:“4300155406705250072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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