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
1
、协助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协调有关“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2
、协助“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县政府办:
1
、统筹协调全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2
、负责协调“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费和中央财政配套帮扶资金的落实。
县纪委
:
1
、协助领导小组对“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大决策的落实实施监督;
2
、协助领导小组对帮扶资金的募集和使用实施监督。
县委组织部:
1
、将“双联”工作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
、组织、督促被联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工建。
县信访局:
1
、及时受理困难职工信访,指导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共同做好职工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2
、加大困难职工信访案件督办力度,积极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
县财政局:
1
、落实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配套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送温暖资金;
2
、监督财政帮扶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3
、解决项目化帮扶所需资金。
县教育局:
1
、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和助学金、减免学杂费、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享受其他助学优惠政策;
2
、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及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助学帮扶活动;
3
、积极推动做好困难职工大中专毕业子女就业工作;
4
、积极筹集助学资金。
县民政局:
1
、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调查掌握的困难职工,依据城乡低保的法规政策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争取“应保尽保”;
2
、按“属地管理”原则督导县、乡落实好特困职工医疗救助政策,争取“应救尽救”;
3
、完善和落实其他相关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
4
、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合开展帮扶救助募捐,向社会各界筹集帮扶资金;
5
、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合开展对困难职工的慈善活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依法为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逐步与当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现就业信息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2
、按规定落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
、开展面向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在有条件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相关的法律扶助;
4
、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
、督促企业解决好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问题,做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6
、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关闭破产、国有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县建设局:
1
、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培训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鉴定;
2
、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的作业、生活环境和条件;
3
、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防止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
、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5
、积极配合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县司法局:
1
、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争取“应援尽援”;
2
、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法律援助站,协助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律师志愿者队伍,向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法律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
、加强对被联企业的法律指导和服务,为被联困难企业提供法律援助;
4
、深入推动农民工维权,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做好农民工跨市维权。
县卫生局:
1
、组织医疗机构为困难职工提供方便的医疗服务;
2
、优先为困难职工免费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肺结核病人的诊断和抗结核药物治疗、血吸虫病人查病及化疗、白内障患者基本手术费用全免。
3
、积极配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困难职工光明康复行动和医疗关爱活动,每年组织对社区困难职工开展上门义诊、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等服务;
4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解决困难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
、指导被联企业拟定发展战略和技术改造,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帮助被联企业争取资金、技术、税收等优惠政策,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2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企业的解困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3
、协助做好企业维稳工作,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县总工会:
1
、承担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地“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开展;
2
、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和企业三级帮扶工作网络;
3
、全面推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集困难职工帮扶、职工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调解等“四位一体”的维权帮扶平台,实行一体化运作,联合有关部门实施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帮扶项目;
4
、做好对全县困难职工数量、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帮扶需求和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汇总,及时向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
、努力争取和规范使用中央、省、、县财政等各类专项帮扶资金;
6
、落实县“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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