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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根据《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实施方案》,10月23日,安化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 会上,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7个政府部门局长就任职以来履行局长职责情况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飞燕一一进行了点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陈飞燕指出,本次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采取公告征集、会议测评、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向有关单位函询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了解了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公开征集了相关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会议测评。从测评结果看,各位评议对象履职态度诚恳,履职成效各有亮点和特色,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较高。 陈飞燕强调,整改阶段是履职评议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是开展履职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评议对象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评议意见,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可行,整改上求真求效,善始善终做好后续各项工作;要明确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与全面完成部门各项目标任务、与顾大局看长远谋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以新作为、新业绩、新气象,体现整改落实成效;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室要跟踪督导,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整改效果人民群众满意。 陈飞燕指出,履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深化和强化人事监督工作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任后监督的一种最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党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与管理的有效补充。在本届人大常委会届期内,将组织对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一轮全覆盖的履职评议,力争使履职评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