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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安化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情况报告。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坚持把做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委员会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建章立制、理顺流程、加强配合,严格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能,共收到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7件,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3件。从审查情况看,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总体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法制委员会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会议对法制委员会所作的报告表示认可,认为报告的内容丰富、工作总结到位、查找问题实在、设想建议具体,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持续加大能力建设等要求。 本次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既是我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能力建设重要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系统梳理、总结,对全面提升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